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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办法

发布单位:本网发布时间:2019-09-03 14:47:00

第一条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采取互联网报名方式,实行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信息制度。网上报名时,考生登录到省教育考试院(网址为:http://www.eeagd.edu.cn/cr)的成人高考报名系统,了解报考须知以及各成人招生学校招生专业(不含专业计划数),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采集并上传电子相片、绑定手机号并交纳报考费,然后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内到所在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资格、校对信息、指纹采集和打印报名校对表。相片上传不成功的考生,可以到报名确认现场进行补摄像。

第二条 考生通过互联网报名自行录入的基本信息内容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相片、报考类别、考生类别、考试科目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本人手机号码(绑定)、个人密码、选择考试的地点和院校及专业志愿等。每名考生须绑定一个手机号,作为接收考试成绩、录取结果等信息和志愿信息确认的主要凭证,考生务必确保准确绑定本人手机。绑定非本人手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个手机号只能用于一个考生绑定。为确保考试、录取期间的通讯畅通,考生须确保绑定的手机号正常使用。

专升本考生须录入专科毕业证年份(4位半角阿拉伯数字)、毕业学校、毕业专业、专科毕业证的证书编号。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专升本时,证书编号可输入“待定”,毕业年份可输入“2020”。应届专科毕业生是指在报名时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但在2020年春季入学时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

第三条 成人高考考试类别分为文史类、理工类、外语类、体育类和艺术类五大类。

第四条 成人高考考生报考类别分为专科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专科。

第五条 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形式分为脱产、函授和业余三种。

第六条 考生必须按规定填报相应的录取批次院校志愿。成人高校录取批次为:第一批专科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班;第二批高中起点专科脱产班;第三批高中起点专科业余、函授班。

第七条 各录取批次考生可填报的院校志愿个数如下:第一批专升本2个,高中起点本科志愿1个,第二批高中起点专科脱产志愿2个,第三批高中起点专科非脱产志愿3个。

第八条 考生可在成人高考报名系统网页上查询所要报考的院校、专业,在网页的志愿栏目上输入院校码、专业码。 

第九条 报考专升本且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须进行在线专科学历验证。若专科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考生须自行前往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证,并凭其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于10月16日前向招生办公室提交验证结果,学历验证“不通过”且未能按时向报名点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以及学籍查验“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发放准考证,不安排考试。所有考生无论学历验证是否通过,都必须在规定时间(9月16-20日)内,到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现场采集指纹信息并确认报名,逾期不予报考。交纳了报考费(报考费一旦交纳无法退回)的考生可保留报考资格至10月16日。未交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报考,不予编排考场。考生现场确认报名时必须交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凭假证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报考或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高中起点本科或专科的考生凭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可以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含应届毕业班学生)不得报考。

第十条 凡符合照顾加分(年龄加分考生除外)的考生需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在确认报名时交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

第十一条 考生网上报名时,需准确选择考试()地点,并按系统的提示到相关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第十二条 网上报名时考生需设置6位数字的个人密码,以便修改本人的资料,打印准考证。

第十三条 考生网上报名正确提交后,需记住系统所给出的预报名顺序号及个人密码。确认报名时,考生须同时签订《广东省2019年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十四条 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考生先提供自己的网上报名顺序号给报名点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录入该考生的网上报名顺序号并使用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考生的资料,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指纹采集,并提交。正确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号,并打印出该考生的正式报名表。

第十五条 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报名表中的内容,并签名确认。如果核对时发现有错误,请考生在正式报名表上用笔更正,再交给报名点工作人员修改,重新确认。确认报名时,若考生忘记自己的网上报名顺序号,则可根据考生的身份证号或姓名、出生日期进行查询。网上报名只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现场确认时不得增加报考高中起点本科信息。

第十六条 考试与录取管理以考生签名确认的正式报名表为依据。因考生本人录入的信息错误以及因填报志愿不当原因而落选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办法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