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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佛山市2026年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佛山市招生办公室发布时间:2026-07-26 11:07:43

各区教育局:


  根据《佛山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和《关于做好佛山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和补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招生计划

  提前批、第一批和第二批被录取考生逾期未注册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空余学位予以收回。收回学位与普通高中剩余计划一并进行征集志愿和补录,其中市一中等11所学校因未注册产生的缺额面向全市招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剩余计划(含未注册缺额等)面向区内招生,民办高中剩余计划面向全市招生。

  为方便考生填报,民办普通高中的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不单列,计入相应普通生计划。公、民办普通高中各类计划统一纳入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依据缺额计划安排补录计划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面向符合条件的考生统一征集志愿。考生可访问“佛山招考”微信公众号或佛山招考网进行查阅(网址:http://zsks.edu.foshan.gov.cn/)。

  

  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采用对应学校普通生录取最低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公费生600分、半费生550分、自费生320分。上述分数线均为中考总分(含加分)。


  三、征集志愿条件和具体安排

  (一)征集志愿条件。

  参加我市2026年中考,在第二批录取结束后未曾被录取过,且中考总分(含加分)不低于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参与征集志愿。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仅为符合征集志愿的资格线,各学校录取标准以实际投档情况为准。

  已被录取过的考生(含放弃录取等)不得参与征集志愿。未被录取过的考生如不参加征集志愿,不影响后续第三批录取。

  (二)征集志愿安排。

  1.7月26日,市、区教育部门将符合补录资格考生名单下发到初中学校,由各学校通知考生按时自愿参与征集志愿。

  2.考生在7月26日15:00至7月27日15:00期间,登录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征集志愿(见附件2)。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仔细查阅市招生办发布的补录招生计划等信息,清楚了解民办普通高中的收费标准,按征集志愿学校代码填报。

  3.考生填报页面的“志愿保存”按钮可对志愿数据进行保存,并允许继续更改;当考生志愿不再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按钮,确认志愿。

  4.考生(家长)最晚于7月27日15:00前要对网上志愿点击“志愿确认”按钮提交,并对征集志愿的准确性负责,征集志愿时间截止后,处于“未确认”状态的征集志愿无效(自动作废)。

  5.各学校要加强指导,符合征集志愿资格的考生(家长)应主动向学校报告是否参与征集志愿,各学校对不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需做好记录备查。


  四、录取办法

  7月28日组织有补录计划的普通高中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投档、阅档及录取。补录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招生学校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总分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择优录取。

  录取时逐个层次进行投档,先录取“公办普通高中补录(面向全市)”、“公办普通高中补录(面向区内)”,公办普通高中补录在资格线上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作废,不再组织补录。再录取“民办高中公费生补录”,该层次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对应学校半费生计划在“民办高中半费生补录”层次招生,半费生层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为对应学校的自费生计划在“民办高中自费生补录”层次招生。

  补录结果7月28日下午更新,考生可登录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未被录取过的考生继续参加第三批学校招生录取。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区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属地招生”“公民同招”政策和“十项严禁”等要求,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管理,严格执行补录计划,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超班额招生,更不得无计划招生或跨地市招生,切实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

  (二)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和补录,必须通过佛山市中考信息系统,严格按照剩余计划进行,不允许自行调减或增加计划数。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施招生录取“阳光工程”,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中招录取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四)各区、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醒考生密切留意市、区教育部门网站公告,正确引导考生征集志愿,指导做好志愿确认工作,不得硬性指定考生报考某学校或对考生填报志愿加以限制,更不能代替考生上网操作。各报名点学校要为有需要的考生提供在网上征集志愿条件。

  (五)考生及家长要充分了解投档录取有关规定,区分不同类型收费标准,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分数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审慎报考,合理拉开志愿梯度,增加录取机会。


  附件:1.2026年佛山市普通高中补录征集志愿表(样式).docx

     2.2026年佛山市普通高中补录征集志愿计划表.xlsx



佛山市招生办公室

202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