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
佛山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学校录取标准如下。
第一层次,市一中面向全市招生的名额分配不低于录取最低资格要求653分,未完成计划转入后续层次招生。
第二层次,10所高中学校面向区内招生的名额分配不低于录取最低资格要求653分,未完成计划转入后续层次招生。
第三层次,市一中等11所学校普通生(含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按学校招生计划1:1比例确定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控制分数线下以5分为一段依次降分投档,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第四层次,面向全市和区内招生的普通高中普通生和民办学校公费生,按学校招生计划1:1比例确定投档控制分数线(不含艺术生),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控制分数线下以5分为一段依次降分投档,直到该学校招生计划完成为止。
第五层次,面向全市招生的民办学校半费生,按招生计划确定投档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投档控制分数线下以5分为一段依次降分投档,直至最低资格线550分,未完成计划转入后续批次招生。
附件:1.佛山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第一、二层次学校录取标准(含在各初中学校的录取标准)
2.佛山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第三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3.佛山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第四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4.佛山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第五层次学校录取标准
佛山市招生办公室
2026年7月19日
附件下载:佛招办〔2026〕71号--关于公布佛山市202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学校录取标准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