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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2022年10月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发布单位:佛山市招生办公室发布时间:2022-10-17 15:59:53

       2022年10月自学考试及4月自学考试延期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将于10月22-25日举行。根据省考试院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精神,为确保广大参考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确保考生顺利赴考,请所有考生知悉以下防疫工作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所有考生须注册“粤(穗)康码”(以下简称“粤康码”)。“粤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及时到相关部门核实。打印准考证时须在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如实填报“粤康码”状态等信息。


       二、考生须进行考前10天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同时如实填写考前10天个人健康信息申报表,并在参加每场考试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


       三、考生必须了解并遵守我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前10天非必要不离开佛山市。考前有市外行程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佛并实行“三天三检三不”(即抵佛后核酸三天每天一检,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谢绝访客)。

       如有其他涉疫情情况,请按照属地防控部门意见和要求执行(考生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的《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专栏查询)。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粤康码为绿码,提供本次考试首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参加10月22日至23日考试场次的,显示检测结果时间在10月20日零时后;参加10月24日至25日考试场次的,显示检测结果时间在10月22日零时后。电子或纸质均可,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


       五、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监测)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

    (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隔离(监测)期未满的;

    (三)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四)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五)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

    (六)不符合我市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的;

    (七)其他情况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研判后认定为不能够参加考试的。


       六、考生进入考点时均要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向考点工作人员出示手机上的“粤康码”绿码、“行程码”(其中显示考前有市外行程的还应出示近期“核酸检测记录”),接受准考证、身份证、“粤康码”核查,提交健康信息申报表。进入考场前将手机放在指定地方。

       进入考场后,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应根据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指引,先在临时观察区进行复核评估后作下一步处置,经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引导前往备用隔离考场;不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不安排参加考试。


      七、考生进入考场前应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进入备用隔离考场的,必须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且考试过程应全程佩戴口罩。


       八、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区域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若考点属地防疫政策另有要求的,按属地防疫要求执行。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核验。


       九、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十、考生报考2022年10月22日-25日自学考试因疫情防控需要而未能参加考试的,不纳入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可按规定正常报考下一次自学考试。


      十一、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地防疫政策根据疫情制定及调整。请考生持续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eea.gd.gov.cn/)、微信公众号(gdsjyksy),以及佛山招考网(http://zsks.edu.foshan.gov.cn)、微信公众号“佛山招考”“佛山教育”的最新通知信息,以确保顺利赴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