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教育〔2025〕53号
为更好引导公众绿色出行,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我市决定对全市学生群体实行公共交通乘车优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优待对象
具有佛山市内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含省属技工学校)学籍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群体”)。
二、优待内容
对我市学生群体实行凭佛山市学生优待卡(以下简称“学生优待卡”)乘坐公共交通乘车优待政策,具体优待内容如下。
(一)乘坐佛山市编码公交线路(不含辅助公交、城巴等线路),享受核定票价的5折优惠,不再叠加其他乘车优惠。
(二)乘坐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享受核定票价的5折优惠,不再叠加其他乘车优惠。跨市地铁线网参照执行。
学生群体乘坐公共交通如符合其它优待条件的,可以根据相关规定选择适用。
三、优待方式
学生群体可通过申办学生优待卡的方式享受优待政策。学生优待卡属于记名IC卡,按照自愿申办原则办理,并收取相应的工本费,申办流程如下。
(一)申办。申办人可通过“广佛通×佛山乘车码”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申办,或前往广佛通客服中心进行线下办理。申办过程中,申办人需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并提交学生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身份证明、电子证件照等资料。
(二)审核。学生优待卡申办资格的审核优先采用线上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自动核验,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则进行人工核验,申办人需进一步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包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所读学校和年级等信息,加盖学校公章有效)进行人工核验。
(三)发放。线上办理的可通过速递邮寄寄送,线下办理的可选择通过速递邮寄或自行前往对应办理的广佛通客服中心自取。
(四)用卡。关于学生优待卡的申办、换卡、挂失补办、充值、退卡、失效等具体事项的规定,由广佛通公司另行发布。
四、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2025年12月29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由佛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佛山市轨道交通局
2025年12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