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负责管理全市普通、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国家教育类社会考试工作;组织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拟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科统考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试卷运送、试题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的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资料的征订工作;按照财政物价有关规定行使各类教育招生考试费用的统一收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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