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
根据《关于公示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名单的通知》(粤招办普〔2025〕6号)安排,现将佛山市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5)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该通知及时转发至有关学校,并公示相关考生名单,公布联系方式(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20-62833628;市招生办联系电话:0757-83205078),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2025年8月底。
二、我办从1月22日至2月11日在佛山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foshan.gov.cn)、佛山招考网(http://zsks.edu.foshan.gov.cn)予以公示,该公示信息保留至2025年12月底。
三、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省教育考试院、市教育局和市招生办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1.具有加分资格的烈士子女考生名单
2.具有加分资格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名单
3.具有加分资格的“三侨生”考生名单
4.具有加分资格的台湾省籍考生名单
5.具有加分资格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名单
佛山市招生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