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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电子录取通知书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佛山市招生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7-09 09:13:09

佛招办〔2020〕52号

各区招生办,市直属有关学校:

  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将继续实行网上录取。录取通知方式由考生登录佛山招考网免费获取电子《录取通知书》,招生学校不提供纸介质《录取通知书》。若考生有特殊需要,可凭身份证或准考证到所属区招生办打印纸质《录取通知书》。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印模采集和管理工作

  (一)需上交印模的学校。

  凡有以下情况的学校需按要求提交招生录取专用章印模:

  1.新增加的招生学校;

  2.去年没有上交招生录取专用印章印模的学校;

  3.自2019年9月1日后更换了学校名称、招生录取专用章的学校。

  请上述相关学校登录“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新生注册报到通知书》,并上传学校印章印模图片(详见附件3)。同时,填妥纸介质的《2020年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专用章印模采集表》(见附件1),并于7月15日前送交佛山市招生办(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3205077)。

  (二)无需上交印模的学校。

  已提交招生录取专用章印模并且学校名称、招生录取专用章没有改变的招生学校,不再需要上交招生录取专用章印模。这类学校在7月20-21日登录“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入“通知书审核”栏目,核验本校的招生录取专用印章并点击“确认”按钮(未进行确认的学校,不予进行阅档操作),如发现印章有错或需要更换的请按时上传、提交。逾期没有提交的,我办将采用往年提交的招生录取专用章印模。

  二、录取通知书相关注意事项

  (一)按时更新系统信息。

  我市各中考招生学校(含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应根据日程安排(详见佛招办〔2020〕15号),在本校所属的招生批次层次开始前3天内,按时登录“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在“院校计划”菜单的“编辑物理院校”中设置好《录取通知书》的各项信息,包括:新生报到地址、报到时间、院校地址、网址、打印备注等。

  (二)推进考生“暖心中考”服务。

  各招生学校应及时更新学校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公告,将新生报到注册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内容张贴在学校招生网页的明显位置,方便考生查询。录取期间要安排专人接听考生咨询电话。

  (三)加强学校业务管理指导。

  各区招生办要督促所辖招生学校认真核对电子录取通知书中联系电话、学校网址等栏目内容,确保其准确无误。根据公民办高中同步招生要求,严格按电子录取通知书等招生制度规范操作。

  (四)做好考生政策宣传提醒。

  各初中学校(报名点)要提醒考生根据我市中考录取工作的日程安排,及时查询录取情况,并通过点击电子录取通知书中招生学校网址了解新生注册要求。已被录取的考生应准时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我市中考招生不允许二次录取,逾期未报到注册的被录取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资格不保留,也不再安排录取入学。

  三、其他

  请各区招生办速将本通知转发至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学校和初中学校(报名点),做好考务和宣传工作。

  技工学校由人社部门负责通知,参照本通知执行。

  附件:点击下载.doc

佛山市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