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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资格线的通知

发布单位:佛山市教育局招生办发布时间:2023-07-18 17:15:25

各区教育局: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佛山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今年中考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设定市一中等9所学校第一批录取最低资格要求为633分;设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资格线,其中:公办普通生总分560分,民办普通生总分470分,艺术特长生(含民办)总分420分,体育特长生(含民办)总分300分。

       各批次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不得低于全市最低资格线(自主招生批次另有要求除外),市、区投档时根据实际可适当上调,各学校录取标准以实际投档情况为准。

佛山市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佛招办〔2023〕51号--关于公布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资格线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