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优质基础教育集团遴选培育工作的通知》(粤教基〔2021〕2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首批市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遴选创建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1〕5号)等文件要求,经各教育集团自主申报、各区教育局推荐、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现拟认定禅城区明珠幼儿园教育集团等20个教育集团为市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创建对象,其中10个教育集团拟推荐参加省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培育创建遴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5日至7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佛山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佛山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吴玉凡,8266 6731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
电子邮箱:fsjyxqk@foshan.gov.cn
附件:佛山市首批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创建对象评审结果
佛山市教育局
2021年7月5日
附件
佛山市首批市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创建对象评审结果
说明:序号1-10拟推荐参加省级优质基础教育集团培育创建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