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佛山市教育局 > 通知公告 > 公告

佛山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本网-市教育局 发表时间:2022-05-09 21:38

  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5月14日至15日举行。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保障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我市的疫情形势,特提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所有考生知悉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须考前14天注册健康码(“粤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每日如实在健康码中进行健康情况申报,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同时如实填写考前14天考生健康监测表(见附件),并在考试当天入场时提交考点工作人员。


  二、考生考前14天要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考前14天非必要的聚集和跨地区流动,避免参加聚集活动或去人员密集场所。如果旅居史、接触史涉疫情风险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疑似症状,须及时在健康码进行申报,并及时就诊排查。尚在外地的考生应及时返回考点所在地,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按属地防疫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


  三、考生要提前做好核酸检测,考试期间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四、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考生入场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健康监测表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场时自觉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的考生由专业人员立即带入临时留观区进行观察,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体温复测。


  五、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进入候考室、面试室、抽题室、备课室期间须佩戴口罩。考生可自行决定在面试考试实施过程中是否摘除口罩进行面试。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时,须摘除口罩。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一)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二)正处于医学隔离治疗期、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复检阳性人员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

  (三)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四)经由专业医护人员留观,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体温复测,体温仍≥37.3℃,经考点防疫工作小组人员研判不得参加考试的考生。


  七、考试全过程考生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安排,保持安全间距,有序进、退场。考试结束后,考生有义务配合考点完成防疫流调。


  八、因确诊、隔离或者其他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2022年5月20日前向面试审核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如实提交申请,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号(准考证号)、个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及缺考原因。经教育部确认后可退还报名费、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半年。如考生未按要求及时提交申请,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佛山市教育局官网 (http://edu.foshan.gov.cn)的疫情防控最新情况和规定,提前做好考前准备。


  附件: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监测表.docx



佛山市教育局

2021年5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