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教育局委托,就佛山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指导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欢迎接到邀请的供应商参加。
一、该项目属于下列第 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项目编号:FSJYJ0409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北京师范大学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方式: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只接受网络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扫描件,注: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授权报名委托书及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发送到871866058@qq.com邮箱。联系电话:0757-83939009,李小姐。
并将文件费人民币300元交纳到以下账号: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账号:44001668835053000933,
开户银行:建行佛山华远东路支行。
七、接收响应文件开始/截止时间:2020年4月28日15时00分或之前。疫情期间,接收快递的响应文件投递方式。
八、接收响应文件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4层。
九、协商时间:2020年4月28日15 时00分。为响应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的磋商及二次(最后)报价环节调整如下:磋商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室使用视频录音电话联系响应供应商代表,利用远程通话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及二次(最后)报价,响应供应商不需提供纸质报价,所有磋商内容及报价均在电话进行,磋商小组在评标室进行记录及确认,所有最后报价将在成交公告中予以公布。
十、协商地点: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4层)。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教育局
联系人:钟老师
电话:0757-83282443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陆小姐、陈小姐
电话:0757-83939005、83805703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邮编:528000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