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佛山市教育局 > 通知公告 > 招标采购

2021年广东省佛山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指导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本网 发表时间:2021-07-23 15:48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佛山市教育局

  项目名称:2021年广东省佛山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指导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19 年 5 月,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组织下,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开展了第二轮国家义务教育语文、艺术的学习质量监测工作。基于2019年语文、艺术的监测结果,如何使监测结果得到有效应用,从而促进佛山市教育质量的有效提升,为政府教育管理与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已经成为迫在眉睫需要有所改变和有所突破的工作内容。为此,我室计划以购买指导服务的形式,引入质量监测专业团队提供指导服务,推进我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工作的有效开展。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

  (二)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是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唯一承担实施单位,是依托北京师范大学建立的二级单位,自2007年至2021年已连续16年承担国家义务教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具有国内顶尖的专家资源,丰富的数据资源和独有的监测工具,每年对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进行数据采集、统计与分析,形成国家、省级及地市(区)级质量监测报告。2019年6月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在广东省珠海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设立分中心--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珠海),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珠海)负责指导地方开展基于监测结果的结果应用指导服务工作,并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为保证我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分析报告与结果应用工作的科学性和一致性,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购买服务。

  服务包含以下4项内容:1.监测理论和技术培训;2.基于监测结果的调研分析及撰写调研报告;3.深度解读监测报告;4.专家咨询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供应商名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2、供应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8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佛山市教育局

  联 系 人:钟小姐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

  联系电话:0757-83282443

  (2)采购代理机构: 正源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小姐、曾小姐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3-24号

  联系电话:0757-82719663

发布人:正源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7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