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Y0140-21016D
二、项目名称:2021年广东省佛山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指导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供应商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8号
中标(成交)金额:¥4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1年广东省佛山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指导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自2015年以来,佛山市作为广东省下辖地市,连续参加了六年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2019 年 5 月,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开展了第二轮国家义务教育语文、艺术的学习质量监测工作。本次监测延续了 2016 年的基本设定,语文学习质量监测以《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 年版)》(以下简称“《语文课程标准》”)为依据,艺术以《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 年版)》《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 年版)》(以下简称“《音乐课程标准》《美术课程标准》”)为依据。基于2019年语文、艺术的监测结果,如何使监测结果得到有效应用,从而促进佛山市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为政府教育管理与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已经成为迫在眉睫需要有所改变和有所突破的工作内容。为此,佛山市教育局与中国基础教育质量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中心)共同协商,决定以项目合作的形式,开展佛山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工作,引入质量监测专业团队提供指导服务,推进我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工作的有效开展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服务标准:(1)结合2019年佛山市语文、艺术义务教育监测结果报告和佛山市对质量监测结果应用的需求,制定调研工作方案。监测中心组织由学科专家、非学科专家,外省地方质量监测专家,佛山市本地专家等,组成佛山市调研专家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8名成员(包含3名当地调研专家:语文、音乐、美术各1个),选取教育质量相关因素突出问题开展深度调研。 (2)组织调研团队在广东省各地市报告模板的基础上,撰写调研报告,帮助佛山发现自身优势与不足的原因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建议。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钟丽萍(采购人代表)、王桂珍、窦予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的有关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为¥6,000.00元,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初步评审是否通过 | 成交价(元)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 是 | ¥400,000.00元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教育局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方式:0757-832824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正源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楼23-24号
联系人:杨小姐、曾小姐 联系方式:0757-82719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小姐、曾小姐
电 话:0757-82719663
发布人:正源招标(广东)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