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招生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佛山市招生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成绩进行公告。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需在接到体检电话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选调)。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考察。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由市教育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附件
面试成绩
姓氏
身份证号
(首3位+末3位)
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申
411**550
89.35
是
利
440**013
86.25
否
邢
152**318
80.75
陈
441**52X
79.05
段
411**925
7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