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佛山市教育局 > 通知公告 > 招聘信息

佛山市招生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公告

本网-市教育局 发表时间:2023-02-22 15:25

       根据《佛山市招生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佛山市招生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成绩进行公告。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需在接到体检电话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行放弃选调)。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考察。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由市教育局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附件

面试成绩

姓氏

身份证号

(首3位+末3位)

面试成绩

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411**550

89.35

440**013

86.25

152**318

80.75

441**52X

79.05

411**925

73.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