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当前位置:首页 > 佛山市教育局 > 教育信息 > 教育政策 > 职业教育

佛山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

佛山教育信息港 发表时间:2014-08-27 11:30

为推进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省府办公厅《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佛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全面快速发展,教育规模持续扩大,办学条件不断优化,办学质量稳步提高,服务能力切实提升,为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就业、改善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全市共投入40亿元,完成佛山市职业教育基地新建、扩建高、中等职业技术院校项目69.3%的建设任务。全面落实涉农专业、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双转移”工作,在全省率先免费招收“双转移”学生3.6322万人。2010年,全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10.22万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中比例达4852,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1.81万人,累计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00万人次。全市建成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所,省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9所,省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2所。建成国家级重点建设示范专业(点)2个、省级重点建设骨干专业(点)24个、市级重点建设骨干专业(点)15个,建成省级实训中心4个。尽管我市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但还存在着基础能力薄弱、办学活力不足、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不相协调、人才培养质量与用工需求不相适应等问题,职业技术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机遇和挑战。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大力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建设现代制造基地和产业服务中心。重点发展智能产业、汽车及零部件和机械装备制造业、光电和新材料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六大产业。我市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对具有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提出了更高要求,职业教育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市职业教育必须主动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在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增强自身的吸引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主动服务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保证教育规模,调整内部结构,强化基础能力,深化教产合作,提升服务水平,打造我国南方重要职业技术教育基地佛山基地,为全省职业教育发展提供引领和改革创新示范。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协调发展。统一规划佛山职业教育发展,科学预测,统筹布局,合理调控建设规模、招生规模和培训规模。建立全市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促进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互相开放教育培训资源,互享教师资源和实训设施,共同开发适应行业、企业需求的课程标准和精品教材。完善各区合作互助机制,推进全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一盘棋”发展。

——坚持教产结合和校企合作。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作用,同步推进教产结合与校企一体办学,建立健全教育与行业合作、学校与企业一体共同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机制。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学校与企业深度合作。

——坚持基础建设和内涵发展同步推进。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突出职教基地、重点专业、“双师型”教师队伍、实训基地的建设,推进管理体制、办学模式、评价体系、课程体系等方面的改革,努力提高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能力和办学水平。

——坚持培养与培训并举。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加强职业技术院校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培训,多形式开展面向全社会的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培训规模,促进新生劳动力和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提升,全面推进社区教育实验区实践,努力建设广东省社区教育示范区。

(三)发展目标。

2015年,基本建成南方重要职业技术教育基地佛山基地,在全省率先建立与佛山现代产业体系相匹配、与社会充分就业相适应、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职衔接、具有较强社会吸引力的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形成结构合理、错位发展、优质均衡、特色鲜明、服务高效、中高职协调发展的新格局,职业技术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居全省前列。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1.扩大发展规模。根据人口总量、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人才需求等实际,统筹发展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到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保持11万人左右,普职比例保持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在校生2.8万人左右。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年培训量在40万人次以上。

2.转变发展方式。统筹规划,整体布局,以区为主,错位发展,全市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布局、重点专业建设与全市产业布局、区域重点产业紧密衔接,建成我市重要产业的行业性职业技术教育集团(联盟),初步实现职业技术教育特色优质发展和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3.增强办学活力。建立健全符合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律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学校内部治理机制、校企一体办学机制,扩大职业技术教育院校办学自主权,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充满活力的职业技术教育新格局。

4.提升服务水平。基本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导向,行业、企业、社会全面、全程、深度参与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机制,职业技术教育的培养标准、培养模式、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综合职业能力的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佛山职业技术教育基地建设。

1.落实新建扩建职业院校项目建设。2012年前,全面完成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园、高明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园、三水理工学校新校园、佛山职业技术教育基地总部大楼和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扩建等五大建设工程任务。2015年前,全面完成顺德区梁銶琚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高级技工学校异地重建新校园工程。完成佛山市华材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财经学校、南海区盐步职业技术学校、南海区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南海区九江职业技术学校、南海区官窑职业技术学校等扩建迁建工程。

2.建设市职业技术教育基地总部。依托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公共实训中心,设立我市职业技术教育研究机构,建立市职业技术教育基地总部管理机构,确定总部管理运营制度和方案。充分发挥基地总部对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引领作用,使之成为全市职业技术教育的科学研究、师资培训、技能鉴定、专业技术转移和推广中心。吸引国内外著名职业技术教育机构共建科研机构或重点实验室,建立产学研合作项目,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

3.推进专业结构布局调整。研究制定我市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布局和重点专业建设方案,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推动全市专业结构和专业布局调整,促进综合性职业技术院校和专业性职业技术院校协调发展,推进我市职业技术教育区域和学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大力扶持与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专业,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专业,调整市场需求过剩的专业。着力发展对接区域产业的骨干专业,积极拓展光电、新材料和现代服务业、新医药、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专业,加快建设弘扬地方传统文化的特色专业。

4.推进职教园区建设。以佛山职业技术教育基地总部为主导,以禅桂片区、顺德片区、三水片区、高明片区为主体,形成“1+4组团式空间格局。探索市级扶持、以区为主、行业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有效整合区域内职业技术教育资源,以职业技术院校和工业园、专业镇的行业组织、骨干企业、规模企业为主体,重点产业、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依托,项目合作和专业建设为纽带,构建产学研一体、校企合作的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5.加快实训基地建设。按照产业导向、分工合理、资源共享的原则,以校企合作为基础,建设区域——学校——企业实训中心体系。市区合力重点建设省级区域性公共实训中心;全市加快建设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的学校专业实训中心;多形式建设覆盖各专业,校企合作、工学一体的校外实训基地。重点扶持产学研结合、设备先进、技术超前、管理一流、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具有教学、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多功能的示范性实训中心。到2015年,建成45个省级区域性公共实训中心,23个国家级实训中心。加强实训中心运行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6.加大优质职业技术院校创建力度。坚持科研导向、专家引领、任务驱动、区域协作,创建过程与辐射示范过程结合,提升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学理念和内涵建设水平,实现每所学校都建成省级以上重点专业,学校等级在原有基础上各上一个台阶。到2015年,建成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45所,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89所,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优质学位达到92%以上。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和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成为省级以上示范性高职院校。

(二)推进校企合作深度融合。

1.成立校企合作的组织指导机构。促进政校行企紧密结合,建立我市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市校企合作工作。完善校企合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组织校企合作专题调研,研究解决校企合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制定落实推进校企合作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具体措施。指导委员会下设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政校行企联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材建设、实践教学等研究,进行师资培养、师生实训实习、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组织技能竞赛等多方面合作。

2.建立职业技术教育与产业对话协作机制。构建产业园区管理部门、职业技术院校和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人才培养对接平台,定期开展人才培养对接研究,强化部门协调,加强行业指导。围绕产业发展和人才培养,定期与行业合作举办高水平的“职业技术教育与产业技能型人才培养”主题论坛。

3.推进校企合作办学。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明确校企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探索适合产业转移需要的校企一体合作办学模式,全方位推进职业技术院校和重点骨干企业之间的一体化办学,开展多种形式的订单培养,企业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合作培养师资,联合开发教材,鼓励学校引进企业设备、人员、技术和生产、服务项目,校企合作设立教学工厂(校中厂)、企业校区(厂中校)、生产实训一体化教学车间,共建共享实训基地。

4.加强职教集团建设。以高职院校为龙头,以骨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为基础,联合区域内其他职业技术教育机构,组建有行业企业、科研机构参与的区域性职教集团;鼓励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牵头,学校和行业、企业联合建立行业性职教集团,深化集团内学校、企业、行业之间在人才培养、资源使用、产学合作、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咨询服务、招工就业等方面的合作。到2015年,建成我市重点产业的行业性职教集团。

(三)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落实职业技术教育机构编制标准,及时核实和调整教师编制。国家重点以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参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标准核定人员编制。实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兼职教师制度,在核定的人员编制或岗位总数内按不低于10%的比例设置兼职教师岗位,根据专业建设需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用人方式,面向企事业单位,自主动态聘请专业技术人才、能工巧匠担任兼职专业教师。兼职教师人员经费由同级财政按同类教师标准拨款,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在政府核定的编制和经费使用范围内,学校可以自主选聘人员、自主安排使用经费。

2.完善专业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明确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双师型”教师标准。新聘用专业教师应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或相应的技能水平,优先录用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理论与技能兼备的优秀专业人才从事专业教学和实践教学。定期编制《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紧缺急需人才补充目录》,在中等职业学校总编制内设置一定比例的“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面向社会引进办学急需、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技师担任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建立由具有技师以上资格的专业教师、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组成的“职业技术教育师资人才库”,引进一批企业“能工巧匠”进校园,鼓励学校互聘、联聘教师,促进教师资源共享。对符合《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紧缺急需人才补充目录》条件的在任特设岗位教师,可采取符合岗位特点要求的测评考核方式招聘入编。到2015年,专业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90%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教师的65%以上。

3.加大教师培训力度。联合相关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建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加强职业技术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建设,重点建设我市省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基地,构建我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师资培训和教研网络。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和校长轮训、专业教师定期技能考核、实习教师轮换等制度,落实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通过集中培训、校企合作联合培训、校本培训等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实施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分层分类培训新任教师、专业教师和培养专业名师、专业带头人,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专业能力、实践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队伍建设纳入我市中小学“三名工程”,建立中等职业技术名师队伍培养和评价体系,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制度,建设专业教学研究共同体,培养30名名校长和优秀中层干部、50名专业带头人、50名名班主任、100名专业教学名师和一批优秀教学团队。

4.完善中职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建立和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增加专业教师相关职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方面的要求,职称评聘重点向“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倾斜。探索建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正高级教师职务制度。到2015年,全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中高级职称人数达到15%以上。

(四)加强专业建设。

1.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体系。对接我市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建立与高职课程衔接、较为系统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门类、课程体系和课程标准,分类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和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考核检查制度,建立适应产业发展的专业建设动态机制,增强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互动和适应性。

2.加强重点专业建设。对接我市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及其人才需求,设置相应的重点专业。以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对接、教材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对接为目标,拓展和深化专业内涵建设,每所学校做优做强36个规模300人以上的主导专业。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的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优先支持在工学结合等方面优势突出的专业点。建成30个重点专业和10个示范专业。

3.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大力推进中职课程改革试点学校和创新示范教材建设,以课程教材改革为突破口,积极开展“大专业、宽基础、活模块”课程改革实验,开发一批符合国家规定、满足我市产业发展需求、体现我市特色的地方教材,依托“三名工程”和重点专业,建设20门中职精品课程,达到“共享、共建、示范”的效果。

4.改革中职学生技能大赛。改革技能大赛形式,教育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主办,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为主体,建立行业企业参与策划组织各专业技能大赛的机制。改革技能大赛的内容,与学生专业技能考核结合,与企业岗位要求衔接,加大综合职业能力和基础技能的内容比重,发挥技能大赛引领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学改革的作用。促进技能大赛普及化和常态化,使技能大赛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专业教研的平台。

(五)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1.建立灵活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广学分制、弹性学制等学习形式。建立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之间学生双向流动的机制,建立中职学校与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学分互认”机制,扩大全市中高职衔接自主对口招生和三二分段培养的规模。

2.推进具有职业技术教育特色的德育工作改革。把握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性特征,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和特点,以培养德技双高的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目标,以国家新一轮中职德育课程改革为契机,全面加强德育课程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就业指导服务和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教育载体,拓宽教育途径,整合教育资源,丰富教育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优化学生考核评价方法,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中职学生在实习实训中的管理、教育和保护,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职业技术院校德育工作制度,加强班主任、辅导员和德育课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技术文化进校园,企业文化进课堂。

3.推进教学改革。更新教学手段,推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通合一、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积极采取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场景教学和模拟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增强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改革课程结构,建立与学分制相适应的职业知识和职业能力课程体系,加强实习实训,加强学生职业素养、就业技能与职业资格培训,加大职业(专业)技能考级考证力度,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发展能力。改革评价方式,改进考试考核方法和手段,实行校内学习与工作经验、校内评价与社会评价结合的发展性评价。创新教学环境,重点建设现代化“技能教室”,创设功能复合齐全、校园文化和技术文化、企业文化紧密结合的教学环境。促进每一位学生找到适合个性特点、兴趣爱好、技能专长的最佳成长路径,为今后职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推进职业技术院校学历证书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衔接。经相关部门评估认定的职业技术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可直接申请参加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并免考部分科目,申请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含中级)以下职业技能鉴定时,只进行操作技能考核。高职院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部分教学质量高、社会声誉好的省级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主体专业教学内容与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相符合的专业,其毕业生参加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职业技术院校学历证书的,可视为等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发给相应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六)加强职业培训和社区教育。

1.建立新生劳动力技能储备培训制度。依托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积极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未继续升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招生,大力开发“岗位技能培训包”,创新培养培训模式,有针对性地提高新生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培养大批高素质、高技能的后备技能人才。

2.加强企业职工继续教育。以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岗位技能和获得新技能为目的,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依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建立现代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体系,支持和鼓励大中型骨干企业开展紧缺型技能人才的职业教育和培训。

3.创新职业培训体制。落实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2.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的制度,各区政府加强对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统筹,加强培训项目管理,建立城乡一体的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体系。

4.加强社区教育。加强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工作,建设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加强佛山社区大学、各社区学院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社区教育阵地建设,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职业教育培训网络。构建适应市民职业生涯和终身发展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和支持成人继续教育,提高成人职业技能和就业再就业能力。规范社区教育管理,积极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街道、学习型乡镇等各类学习型组织,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七)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国际化。

加强佛港澳台合作和国际合作办学。加强佛港澳职业技术教育紧密合作,支持港澳国际教育机构与我市教育机构合作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服务,鼓励优质职业技术院校与港澳优质职业技术机构联合办学。加强双方职业技能人才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标准开发的交流与合作,探索共建“一试三证”(考生一次鉴定可同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港澳地区认证和国际权威认证)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力争引进12所港澳知名职业技术机构到我市办学。探索建立佛港澳职业技术教育师资交流培训制度。加强佛山与台湾职业技术教育交流与合作,支持建立以民间交流为重点的多形式多途径佛台职业技术交流机制,推动双向交流,拓展交流渠道。探索支持台湾知名职业技术院校到我市合作办学。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国际合作,借鉴世界先进职业技术教育理念,引进优质国际职业技术教育资源,促进职业技术院校培养标准和教学内容与国际接轨。支持职业技术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与新加坡、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有关组织、企业和机构开展多元化合作。支持职业技术院校开展联合办学、开发专业课程、开展师资培训和学生交流等,提升我市职业技术教育的国际化水平。

(八)实施职业技术教育信息化工程。

加强信息化建设,应用信息技术提升职业技术教育现代化办学水平,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决策支持的融合。完善基础数据库和决策数据库,搭建职业技术教育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重点覆盖人才需求、校企合作、毕业生跟踪、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与技工学校统一招生和就业服务等数据和业务。依托佛山市智能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资源库,建成项目教学与专业技能精品课程库、网上实训和技能仿真教室,建立名师课堂教学平台。全面推进智能数字化校园的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职业技术教育数字化校园示范学校。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在社区教育中的优势,建立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社区职业技能培训和面向农村技能培训课程资源库。研究与探索职前与职后的远程培训模式,探索跨校区选修课程的模式与考核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1.建立和完善职业技术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市人民政府牵头,各区政府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编办、财政、经信、住建管理、国土规划、税务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市级职业技术教育联席会议机构,各区相应建立和完善区级职业技术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市、区及有关部门协作联动机制,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担任我市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创新顾问,定期或专题研究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创新的重大问题,统筹制定相关政策和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加强对全市职业技术教育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

2.明确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职责。市政府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目标考核,区政府负责职业技术教育的资源配置和经费保障。市教育局是职业技术教育的牵头部门,负责全市职业技术教育的宏观管理和职业技术院校学历教育工作;市发展改革局负责会同经济和信息化、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有关部门引导职业技术院校进行专业结构调整和重点专业建设,并协助相关部门制定职业教育扶持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技能培训和技工学校的综合管理,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和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依法落实上级职业技术教育财政投入政策,制定地方职业技术教育投入政策,积极筹集资金,保障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市国土规划局、住建管理局等部门在职业技术院校规划设计、土地供应、施工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市编办会同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部门研究落实职业技术院校教职员工编制;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协调组织重点行业、骨干规模企业参与校企合作项目;税务部门负责落实职业技术院校和参与校企合作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职业技术院校的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人员和资金支持。

3.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和公布制度。将本规划目标任务列入区政府领导工作考核内容,建立职业技术教育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和经费投入情况年度通报制度,每年公布区政府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生均拨款标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情况、教育费附加中安排用于职业技术教育的比例情况等。

4.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实施办法。研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的相关政策,明确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重点产业行业协会、大型骨干企业等在校企合作中的义务和责任,强化对以上各方校企合作工作的考核评估,将企业开展校企合作的水平作为企业科技进步、实绩评价的重要内容。对为校企合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5.统筹推进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融合协调发展。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全市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录取批次设置和录取标准相一致的招生平台,我市相同办学级别和层次的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采用相同的招生录取批次设置和投档录取方法统一对外招生;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建站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省级及以上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统一中等职业学校与技工学校人才培养标准,建立“学分互认”制度,推进职业技术院校技能操作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衔接和职业技术院校学历证书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衔接。

(二)加大职业技术教育投入。

1.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实行区级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依法筹集经费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和技工教育、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的专项经费,改革投入方式,探索一次性补贴、以奖代补、竞争性资金分配、购买服务等方式,重点扶持公共、共享项目建设,支持职业技术院校面向社会和新生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专项资金激励机制,发挥专项资金综合效益。允许职业技术院校使用教育经费与企业共建资产权属明晰的企业实训基地。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职业技术教育的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

2.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逐步实施以生均综合定额为主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国家重点以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技工学校参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标准设立生均基准定额。城市教育费附加中用于职业技术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地方教育附加适当增加用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比例。

3.切实执行收费全额返还政策。根据培养成本,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情况及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建立职业技术院校学杂费调整和成本补偿机制。学杂费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返还给收费学校使用,不得冲抵财政拨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或平调。鼓励职业技术院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其培训收费标准由学校按规定制定,报同级物价、财政等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职业技术院校事业性收入,全部用于职业技术院校建设和事业发展。

4.设立职业技术教育专项资金。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统筹全市职业教育发展,开展具有全局性、示范性、前瞻性的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创新项目建设,建设公共实训基地、重点专业、精品课程和市级中职名校长、专业带头人、名师队伍,开展全市性职业技能竞赛、组队参加省和国家职业技能大赛和奖励获奖师生。各区政府要专项投入实训中心建设、中职教师培训、引进高技能人才、信息化建设、国家助学、中职免费教育、学生实训实习责任保险等,专项扶持校企合作、示范学校建设、重点专业建设等,专项奖励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学校和师生。加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和职业技术教育专项资金监管,严格对各项资助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发放形式,杜绝滞留、挪用、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

5.逐步实施免费中职教育。进一步完善职业技术院校学生资助政策。在“十二五”期间,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生均定额免学费财政补贴,特殊教育实行免费中职教育。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依法保障建设用地。各区政府在编制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时,统筹考虑职业技术院校、职教园区建设发展用地需求,对职业技术教育项目用地计划予以适当倾斜。职业技术院校新校园(区)建设或原校区扩建列入重点建设项目,对符合国家划拨用地政策的教育设施用地按行政划拨等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校企共办非营利性教学实训基地用地可列入教育用地范围。

2.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依法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学校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校企合作和民间资本举办职业技术教育。企业用于实训的生产设备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区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符合公益事业标准的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捐赠和支付职业技术院校师生的实习津贴或报酬,按税法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3.支持办学体制改革。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清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合作办学,重点支持企业、行业开放教育培训和实训资源。支持公办职业技术院校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办学。支持职业技术院校开展股份制办学改革试验。支持省级以上示范和国家级重点公办职业技术院校采用联合、连锁、集团化、股份制等模式“名校办民校”,通过兼并、代管、设立分校等形式带动薄弱学校的发展。

4.支持多元化区域合作。支持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对接我市产业转移园区,跨区域联合招生和合作办学。落实《广佛肇三市职业教育合作意向书》,推进广佛肇三市在办学、招生、管理、实训基地建设、教科研、师资培训、技能竞赛等各层面、多领域紧密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建“广佛肇优质职教圈”。

5.推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制度改革,逐步消除区域、部门壁垒,实现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放招生。推进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完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春季招生和未升学高中毕业生注册入学的招生办法,扩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权。

(四)优化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环境。

1.构建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构建从初级到高级应用型技能人才完整培养链条,建立以职业资格为导向,以国家职业技能等级为设置标准,从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到高级技师的技能人才培养制度。完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应用技术本科教育、工程专业硕士教育的完整学历教育链,提升职业技术院校技能人才培养配置能力。

2.推行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优先录用已取得职业技术院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3.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构建以政府为主导、职业技术院校和企业为主体、职业中介机构参与的就业服务体系。鼓励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享受与高等院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对职业技术院校创业成功的优秀毕业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4.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实行优秀技能人才特殊奖励政策。对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作出重大贡献的骨干人才,允许他们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对职业技能竞赛中涌现的优秀技能人才,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的同时,按有关规定直接晋升职业资格或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企业应对高技能人才在聘任、工资、带薪学习、培训、休假、出国进修等方面,制定相应的鼓励办法。各级政府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通报,并参照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确定相应待遇。

5.创设以社会贡献度评价职业技术教育的机制。构建以能力水平和贡献大小为依据,院校、行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的职业技术教育评价体系,形成以素质能力评价学生、以教学效果评价教师、以贡献水平评价学校,教育与产业、校内与校外结合的评价机制。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教学水平评估制度,开展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与技能考核。引入以行业企业为主体的第三方力量参与综合评价,探索开展就业质量评价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就业率,以就业质量为依据调控学校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积极推行职业技术院校发展性评价制度,提高学校自我监控、自我发展、自我提高的能力,引导学校自主发展、特色发展、科学发展。

6.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宣传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贡献,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技术教育的认识。定期通报有突出贡献的技能型人才、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和支持职业技术教育的良好氛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