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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普惠性幼儿园星级分类认定工作指引(试行)》政策解读

市教育局 发表时间:2019-05-13 14:27

文件下载: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普惠性幼儿园星级分类认定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一、我市开展普惠性幼儿园星级分类认定的背景

我市2018年印发的《佛山市教育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的通知》(佛教基〔2018〕48号)和《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星级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佛教基〔2018〕51号)提出,创新星级普惠性幼儿园分类管理。坚持优质多元普惠发展方向,遵循“等级优先、兼顾属性、质量为本、公益普惠”原则,对普惠性幼儿园进行星级分类认定。以“等级水平+保教水平+普惠水平”为要素指标,按照不同权重进行合成,对普惠性幼儿园构建星级为标识的综合分类评估体系。为做好普惠性幼儿园分类扶持和分类管理,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办园质量和水平,我们制定了《佛山市普惠性幼儿园星级分类认定工作指引(试行)》。

二、普惠性幼儿园星级分类认定的对象

普惠性幼儿园星级认定对象为经过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幼儿园、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不进行星级普惠性幼儿园分类认定。

四、 普惠性幼儿园星级分类的指标构成

结合我市实际,我们规定普惠性幼儿园星级分类综合指标由幼儿园等级、幼儿园属性和幼儿园保教质量三个指标构成,总分100分。其中,幼儿园等级权重占总分50%,评分依据为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结果;幼儿园属性权重占总分20%,评分依据为幼儿园的办园性质;幼儿园保教质量权重占总分30%,评分依据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结果。

五、普惠性幼儿园星级分类的认定原则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星级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佛教基〔2018〕51号)第十三条“星级普惠性幼儿园实行分类限价管理。”普惠性幼儿园星级认定须同时满足星级分类标准及收费限定标准不能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的普惠性幼儿园,暂定为未评星级。当年保教质量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普惠性幼儿园,暂定为未评星级。

三、普惠性幼儿园星级分类的工作安排

2019年普惠性幼儿园星级分类认定及生均经费拨款工作列入市政府十大民生实事,根据工作安排,计划于7月底前完成普惠性幼儿园星级分类认定工作,9月底前完成星级普惠性幼儿园生均经费拨款工作。

明年起,星级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各区可结合当年普惠性幼儿园申报工作一并开展,确保每年4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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