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教育局供稿供图)明城,是一座历史文化古城,始建于公元1475年。悠悠沧江河见证了她五百多年的历史,巍巍文昌塔记载着她深厚的文化底蕴。这里钟灵毓秀,人杰地灵,走出了谭平山、谭植棠、谭天度等著名的革命先驱。
明城,经济快速发展,教育乘势而上。在成功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和推进教育现代化之后,明城镇全面推进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保教质量,积极推进公益性和普惠性学前教育,奏起了学前教育的至美旋律。目前,全镇4所幼儿园布局科学合理,其中公办幼儿园2所。100%“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100%普惠幼儿园,75%佛山市一级幼儿园,全镇幼儿园优质快速发展。
一、政府履责 政策扶持
近十年,明城镇委镇政府切实把学前教育看作是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事业,全面履行职责。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深化教育改革,高起点谋划明城镇学前教育持续发展的蓝图。
相继制定和出台了《明城镇儿童发展规划》、《明城镇加快发展幼儿教育的工作意见》、《明城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明城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定期召集各职能部门会议,协调解决学前教育的问题,全方位整体推进均衡发展,探索具有明城特色的学前教育之路。
二、合理布局 科学引领
明城镇地形呈带状南北向分布。根据这种地形特点,为了方便群众,经过科学论证,明城镇合理地规划幼儿园的网点布局,形成了以圩镇为中心,南北两端各设1所幼儿园的格局,以镇中、镇南、镇北的分布状态覆盖全镇,2018年,在高明大道以北新增1所幼儿园——明珠幼儿园。目前,明城镇有充足的学位让全镇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幼儿园合理的网点布局,有效解决了幼儿入园难问题。制定《明城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的政策性文件,明确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三、加大投入 扩大资源
多种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是《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的重要举措。明城镇充分利用闲置校舍,因地制宜,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在4所幼儿园中,盈富幼儿园、光明幼儿园和明珠幼儿园均是利用闲置校舍改建而成。
明城镇按年度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并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教育经费预算,实施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和保教费补助制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多元(根据评估等级核定标准);保教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近十年共发放学前教育公用经费和保教费补助金600多万元。同时根据《佛山市高明区幼儿教师“以奖代补”暂行办法》,共投入300多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幼儿教师进行奖励。
四、优化资源 均衡发展
为建设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明城镇花大力气,乘势而上,加强幼儿教育师资培训力度,提高幼儿教师的综合素质,全力推进规范幼儿园和等级幼儿园的建设。到2015年12月为止,明城镇3所幼儿园全部通过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的认定和佛山市一级幼儿园的督导评估,规范化幼儿园和市一级幼儿园率达到100%,这在当时,整个佛山市内是绝无仅有的。
为了响应国家推进扩大公办幼儿园数量在本辖区的占比,使更多的孩子享受国家公共教育优质资源,2021年初,在高明区教育局和明城镇人民政府的努力下,原民办幼儿园——光明幼儿园顺利转制为公办幼儿园。
五、发展普惠 科学保教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指出: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近年来,在区、镇两级教育部门的有效引导下,明城镇幼儿园公益普惠服务得到顺利开展,到目前为止,明城镇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率达到100%。
明城镇4所幼儿园环境优美,教学教育设施完善,各园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及《3至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合理安排活动,规范幼儿教育教学行为,保障幼儿健康成长。师资队伍水平不断提高。全镇幼儿教育呈现出快速、均衡和健康发展的态势,各界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2012年10月17日,佛山市学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明城镇召开,并考察了明城镇光明幼儿园和中心幼儿园,对明城镇学前教育工作作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明城镇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为全市作了改革试点和发展典范。
明城,是一片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篷勃发展的土地,今天,明城镇学前教育风华正茂,她以新姿告慰历史,以奋发展现佳绩,她将伴随着“三谭”精神的传承与发展,以无悔的青春奏响明城学前教育的华彩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