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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教育局组织开展高明区教师发展中心认定专家评审会

教师发展中心 市教育局 发表时间:2021-12-02 09:41

  2021年11月22—23日,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的意见》(粤教继函[2017]58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县(市、区)级教师发展中心认定方案>的通知》(粤教继函〔2020〕4号),佛山市教育局组织省专家组一行七人开展高明区教师发展中心认定工作。

  按照《广东省县级教师发展中心认定指标体系》具体标准和评估办法,专家组听取区教师发展中心自评报告,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实地考察区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办学条件和研训条件,召开区教师发展中心干部、教师以及培训学员代表座谈会,召开区教师发展中心认定情况反馈会,专家组一致通过高明区教师发展中心认定,并充分肯定了高明集教师服务、成长、研训、信息化、评价为一体的“教科研训一体化”建设特色和“信息化+”的研训模式。

  开展区级教师发展中心认定工作,是我市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决策部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构建佛山“1+5+N”教师发展支持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打造新时代强师队伍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我市通过硬件建设、制度建设、内涵建设,着力将区级教师发展中心打造为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阵地、资源支撑和服务中心,有力推动了教师队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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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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