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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佛山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市教育局审批)收费账户备案情况的公示

本网-市教育局 发表时间:2022-09-23 11: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各民办学校收费收入应全部缴入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银行账户,统一管理,未经备案的账户不得用于收费。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账户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市教育局审批)收费账户备案情况对外集中公开公示。若对收费银行账户信息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佛山市教育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3322463


       点击查看:佛山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育收费银行账户信息表(市审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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