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市教育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打造“讲政治、懂教育、敢担当”的教育督导队伍,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对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根据教育部《督学管理暂行办法》(教督〔2016〕2号)有关规定,结合佛山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聘任王三英等54位同志为第七届佛山市督学顾问,丁艳安等117位同志为第七届佛山市督学,聘期三年。
市督学是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的,市督学代表市政府行使对教育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肩负着推动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任,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各位市督学珍惜荣誉,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不负众望,热爱教育事业,发扬奉献精神,恪尽督导职责,善提意见建议,树立良好形象,真正发挥真督实导的作用,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为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第七届佛山市督学顾问名单
2.第七届佛山市督学名单
3.教育部关于印发《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6〕2号)
中共佛山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代章)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