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9〕18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1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佛山市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证办法》(征求意见稿)。
按照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在意见征求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时间:从2019年9月30日至10月11日
受理单位:佛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电子邮箱:fsjjk@qq.com。
电 话:0757-83205084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9号(佛山市教育局)
附件:佛山市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证办法(征求意见稿)
佛山市教育局
2019年9月30日